契税:契税是国家土地、房屋出让、买卖、赠与或交换,发生权属转移行为时,向产权承受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的一种税。
我国现行契税是1950年的《契税条例》和1954年的《关于契税暂行条例若干条文修改的通知》基础上不断改进、完善而形成的,并于1997年颁发了《契税暂行条例》及其条例细则。
契税的征税对象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,其征税范围具体包括:
(1)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
(2)土地使用权转让,包括出售、赠与和交换,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。
(3)房屋买卖。按现行税法规定,以房产抵押或实物交换房屋;以房产做投资或做股权转让;买房拆料和翻建新房,均视同买卖房屋,应照章征收契税。
(4)房屋赠与。与获奖方式取得房产,视同赠与房产,应按章纳税。
(5)房屋交换。
普通住宅(144平方米以下,包含144平方米,小区容积率大于1):房屋总价1%的契税,政府补贴0.5%。(按当地契税标准)
购房补贴在购房人提供购房补贴的申请书、承诺书经审核后发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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